时间:2015-01-13 15:46:44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由于小张在拾得戒指后将戒指扔掉的行为违反了妥善保管遗失物的法定义务,且对遗失物的灭失存在主观故意,故而法院最终判决小张赔偿小王钻戒损失4万元。
评析: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小张在拾得钻戒后,自称将钻戒丢弃,其明知道丢弃钻戒会对失主造成相应的损失仍放任而为之,故小张的主观心态应属于故意,客观上也违反了妥善保管遗失物的法定义务。因此,失主小王在原物无法取回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小张全额赔偿钻戒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