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伤致轻伤害,请问对方应付怎样的赔偿和法律责任?
我是一个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打伤(经法医鉴定)致轻伤害。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和应付的法律责任(对方不承认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医鉴定书,要求被害方陪同再去做鉴定的无理要求),我的家境并不好,父母离异后跟母亲一起生活,母亲患有精神疾病。现在事情都搁置一年多了,请问我该怎么办,对方应该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2-02-03-状态:未解决]
宫士峰律师的解答:
报警处理,可以自诉,对方应负刑事附带民事责任。但人身损害赔偿时效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