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83条第1款第4项规定,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这一规定表明,构成贪污罪的数额起点原则上为5000元。
贪污数额在5000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贪污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 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金融机构的人员,贪污本单位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除了情节特别严重会被处以无期徒刑外,才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十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