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我想咨询下我一个合同的问题。
我2006年6月进了一家从事美国证券操作的公司,开始实习,期间无工资等。在实习期间公司规定要达到业绩2000美元才可以签约。刚进公司时候,公司就简单给我们上了一周的课,是管理人员上课的,就是介绍了下我们的工作,也就是介绍了下美国股票市场,和工作所要使用的交易软件。其后3个月纯碎自己摸索,自己交易,无人指导。9月与公司签订合同,之前3个月除了提供200元每月的交通和每天的晚饭外都无任何发放钱物。2006年9月签订合同,期限是3年,如果违约,要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和3万的培训费。2007年4月离开公司。当时不清楚离职的程序,没有办理手续。其后未从事相关工作。2008年6月,我去鼓楼区劳动保障办理就业证,工作人员说必须要有解除劳动关系申报表,可现在老总在外地,打手机联系不上。他在南京分公司的负责人说他不清楚,让我直接联系老总。我已经联系了3周了,没办法和老总联系上。想申请劳动仲裁,可过期限了。我就是想把就业证办了。社保网站上说2007年5月就解除劳动关系了。
我不了解法律,所以之前也不知道要办理这些。
我现在的目的就是把劳动关系理顺,把就业证办了。我的人事档案等都在现在的单位,户口在自己南京的家里。
请问我该怎么办?
如果要聘请律师,要怎么办?需要多少费用?需要多长时间?能胜诉吗?
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8-07-07-状态:未解决]
刘传甫律师的解答:
和你之前的单位签定个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再去办理.如过原用人单位不办理,你可以申请仲裁.律师费你可以和律师具体谈,通常打官司是比较麻烦的,时间比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