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您可以向侵害行为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事发后应立即报案,如果没有,事后也可以报案,证据充分的话也可以做责任认定的。否则,按照一般民事侵权区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可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