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门户网管理员转发中华轿车在半年前自燃

律师朋友你好:



我的中华轿车在半年前发动时自燃烧成了一堆废铁,我的家人差点遇害。当时才购买了8个月。我购买了自燃险种,也没有改装线路,在维修站按规定保养,三个月前消防的失火原因认定书结果为:油管漏油导致火灾,销售商口头和我说要保险公司赔付了之后再和我协商,现在保险公司要求我把汽车申请报废后给与理赔。



请问:1、如果汽车送到报废回收站报废了,就没有了实物证据,厂家借此刁难我该怎么办?



2、如果保险赔付了(听说只能赔付一半的车款),在法律上说我还能向厂家要求赔付吗?因为我听说可能不能两方都赔付的。



3、我是否应该先向销售和厂家进行赔付呢?毕竟保险公司只能赔一半啊!



为了此时,我们全家半年以来,寝食难安,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得到好心律师朋友的指点,将不胜感激!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8-07-14-状态:未解决]
刘传甫律师的解答:

消防的失火原因认定书可以证明;



2可以,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第一款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tongyi 同意

我咨询刘传甫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重庆腾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重庆 江北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经济仲裁 海事海商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刘传甫律师 > 刘传甫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