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
你好` 我们是株洲市天元区湖南工业大学2003年拆迁居民.学校拆迁工作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是2003年6月,第二次是2006年3月.第三次2007年是为建安置房又征收一批. 问题一 首先是2003年所征收的,政府承诺就近安置且发放了有关文件与协议,文件中并明确表示对我们的安置房价格承诺在800-880之间.但如今他们把房价定在1008-1138元.这样一来让我们第一批的征收户90%的承受不起.因为当时的征收价格压的很低,很多才一二十万.但2006年征收户所获补偿明显高于2003年,可以用翻倍来形容.更别说第三批的啦! 问题二 现如今房子还没建好,快的也就四层,早几天对房子户型和户主采取了中标处理.主要问题就是房子还没建好他就要我们先交钱! 现在我就是想先咨询,对于我们第一批的拆迁户来说,区政府对我们五年多未安置,现在还要违反协议对安置房涨价,是否合理?我们如果起诉的话胜诉的纪律有多少,法院可能怎么判? 还有就是房子还没建好就要我们交钱 我知道是不合法的,但我不懂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条律,我们要和他讲道理还没得依据,希望您能帮帮我们.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8-11-03-状态:未解决]
杨子军律师的解答:
涨价是对方违约,你有权拒绝,要求按原安置合同处理,不行就告他,至于法院怎么判,要看你的合同约定是什么时间给你房子
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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