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 债权

父母离婚姐姐判给父亲,妹妹判给母亲之后,父亲欠下的高利贷和债务,在父亲没能力偿还,是不是由姐姐来偿还和承担法律责任?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6-02-22-状态:未解决]
李晓宁律师的解答:

首先,高利贷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可以不予支付利息。
另外,父亲的欠债如果只用于个人消费,则有他本人清偿,如果是用于家庭(和你姐姐)生活,则由父亲个人财产及家庭共有财产进行清场。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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