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拆迁问题。

农村自家有一块养殖场马上可能面临拆迁问题,自己对这方面的知识一无所知。养殖场的厂房是修建在租用土地上,养殖场无相关手续(这一点在拆迁赔偿协商上是否处于被动,还是无关紧要的?) 在协商赔偿问题上如何才能有谈价的资本,是否要开发商出示相关的拆迁许可证,相关的评估单位的证明。由于是商业用地、用房,且养殖的是活物,在那些方面可以获得比较高的赔偿,停产停业带来的经济损失是否要开发商加倍赔偿,如果可以,自己需要提供什么手续或证明,停产停业赔偿一般会赔偿多长时间。如果遇到拆迁不合理,且无法沟通的情况,个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行动来维权。除此之外还有哪些方面的问题需要注意的,希望律师同志能详细说明,不胜感激。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6-08-10-状态:未解决]
李晓宁律师的解答:

无相关手续的话,如果现在能够补办,请立马补办(估计补办不了),要警惕政府将养殖场认定为违章建筑从而强制拆迁、不予补偿。
协商谈判的话,您需要收集好一切能证明自身合法性的文件,然后分析拆迁方有哪些违法的地方,您可以参照一下国有土地征补条例。
养殖场补偿的话,一般适用下列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 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 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 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3、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拆迁不合理的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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