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益能律师文集-第22页

(182篇文章)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一、概念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关于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侵害不特定人人身安全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刑法》... 查看全文>>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一、概念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依法配备枪支的人员和单位,违反枪支管理的规定,私自出租、出借枪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或者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的规定出租、出借枪支,... 查看全文>>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一、概念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 二、《刑法》条文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查看全文>>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概念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 查看全文>>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概念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 查看全文>>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一、概念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过失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 查看全文>>

·投放危险物质罪

一、概念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广东鹏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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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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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公司清算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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