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A与B两人注册的公司现已经营五年,现因产生分歧,经协商A分两次给B总计100万。(即一个月后付B50%,两个月后付清,为此A给B写了字据,双方均签字并有证人在场)B同意撤出。由A继续经营公司.
现第一次还款日期已过,A反悔只给付B80万,(即少给20万)且还款时间还要延长到3-4个月。
请问,B仅凭A所写的字据到法院起诉A,要求其还款并给付相应的利息可以吗?谢谢!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0-08-12-状态:未解决]
赵新春律师的解答:

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对方应全额支付你剩余款项,但你同时需要协助对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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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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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常年顾问 经济仲裁 公司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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