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结案 检察院传唤
我是受害当事人,去年被人诈骗但是今年公安局已经结案 双方签订协议,我不对他进行追究,起诉 为何现在检察院让我去呢?可以不去吗?检察院让我去的目的是什呢?
补充提问:
因为公安介入钱已经归还 他就被放出来了 因为钱大部分归还所以 我也就不再追究责任 当时在公安局也签订了协议 这样不算结案吗 还有必要再去检察院吗?因为公安应该已经把资料什么的都移交给检察院了 这样还和我有什么关系么?对我个人会有所不利么 还会去法院吗 会很麻烦么 检察院的诉讼期有这么久吗?! 因为很久了 毕竟不是很好的事情 有些细节都不记得了....通常这样的情况是什么目的呢?先在这谢谢各位老师,还望帮忙解答!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3-12-19-状态:已解决]
张波律师的解答:
你好:
公诉案件不能自己协商结案,即使达成赔偿协议只是会对量刑方面有可能减轻,对其刑事部分还是会追究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