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怎么赔偿求助

我本人自2002年至2013年在单位工作至今,连续获得单位的先进工作者,单位在这些年中连续安排我担任领导岗位,于2013年3月份由总公司下聘书任命我为单位的副经理职务,只因单位刚换了领导,就把我解除合同了,也没有总公司来人和解除职务的书面告知,现在刚和单位终止合同,请问我该获得什么样的赔偿,该如何计算赔偿金,单位拒不履行我该怎么维权,谢谢指导。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4-01-06-状态:未解决]
张波律师的解答:

你好: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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