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第21—24批指导性案例汇编

时间:2020-01-15 10:15:50  作者:李广阳律师  文章分类:指导案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最高人民法院第21批、22批、23批和24批共33件指导性案例(指导案例107-139号)发布如下,供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  

指导案例107号

  中化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诉蒂森克虏伯冶金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2月25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法律适用/根本违约

  裁判要点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各方所在国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应优先适用公约的规定,公约没有规定的内容,适用合同中约定适用的法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明确排除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则不应适用该公约。

  2。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交付的货物虽然存在缺陷,但只要买方经过合理努力就能使用货物或转售货物,不应视为构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根本违约的情形。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五条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一条、第二十五条

  

指导案例108号

  浙江隆达不锈钢有限公司诉A.P。穆勒-马士基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2月25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合同变更/改港/退运/抗辩权

  裁判要点

  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依据合同法第三百零八条的规定,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享有要求变更运输合同的权利,但双方当事人仍要遵循合同法第五条规定的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托运人行使此项权利时,承运人也可相应行使一定的抗辩权。如果变更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难以实现或者将严重影响承运人正常营运,承运人可以拒绝托运人改港或者退运的请求,但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不能变更的原因。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八十六条

  

指导案例109号

  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东方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保函欺诈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2月25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保函欺诈/基础交易审查/有限及必要原则/独立反担保函

  裁判要点

  1。认定构成独立保函欺诈需对基础交易进行审查时,应坚持有限及必要原则,审查范围应限于受益人是否明知基础合同的相对人并不存在基础合同项下的违约事实,以及是否存在受益人明知自己没有付款请求权的事实。

  2。受益人在基础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并不影响其按照独立保函的规定提交单据并进行索款的权利。

  3。认定独立反担保函项下是否存在欺诈时,即使独立保函存在欺诈情形,独立保函项下已经善意付款的,人民法院亦不得裁定止付独立反担保函项下款项。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八条、第四十四条

  

指导案例110号

  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诉阿昌格罗斯投资公司、香港安达欧森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海难救助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2月25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海难救助合同/雇佣救助/救助报酬

  裁判要点

  1。《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和我国海商法规定救助合同“无效果无报酬”,但均允许当事人对救助报酬的确定可以另行约定。若当事人明确约定,无论救助是否成功,被救助方均应支付报酬,且以救助船舶每马力小时和人工投入等作为计算报酬的标准时,则该合同系雇佣救助合同,而非上述国际公约和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救助合同。

  2。 在《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和我国海商法对雇佣救助合同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适用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零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指导案例111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诉广东蓝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信用证开证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2月25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信用证开证/提单/真实意思表示/权利质押/优先受偿权

  裁判要点

  1。提单持有人是否因受领提单的交付而取得物权以及取得何种类型的物权,取决于合同的约定。开证行根据其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合同约定持有提单时,人民法院应结合信用证交易的特点,对案涉合同进行合理解释,确定开证行持有提单的真实意思表示。

  2。开证行对信用证项下单据中的提单以及提单项下的货物享有质权的,开证行行使提单质权的方式与行使提单项下货物动产质权的方式相同,即对提单项下货物折价、变卖、拍卖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

  

指导案例112号

  阿斯特克有限公司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2月25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事故原则/一次事故/多次事故

  裁判要点

  海商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确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实行 “一次事故,一个限额,多次事故,多个限额”的原则。判断一次事故还是多次事故的关键是分析事故之间是否因同一原因所致。如果因同一原因发生多个事故,且原因链没有中断的,应认定为一次事故。如果原因链中断并再次发生事故,则应认定为形成新的独立事故。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指导案例113号

    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4日发布)

关键词 行政/商标争议/姓名权/诚实信用

裁判要点

1.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姓名权可以构成商标法规定的在先权利。外国自然人外文姓名的中文译名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主张作为特定名称按照姓名权的有关规定予以保护。

2.外国自然人就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保护的,该特定名称应当符合以下三项条件:(1)该特定名称在我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2)相关公众使用该特定名称指代该自然人;(3)该特定名称已经与该自然人之间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

3.使用是姓名权人享有的权利内容之一,并非姓名权人主张保护其姓名权的法定前提条件。特定名称按照姓名权受法律保护的,即使自然人并未主动使用,也不影响姓名权人按照商标法关于在先权利的规定主张权利。

4.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申请注册商标,侵犯他人现有在先权利的“商标权人”,以该商标的宣传、使用、获奖、被保护等情况形成了“市场秩序”或者“商业成功”为由,主张该注册商标合法有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年修正)第32条(本案适用的是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1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条、第99条第1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7条、第110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2款

 

指导案例114号

克里斯蒂昂迪奥尔香料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4日发布)

关键词 行政/商标申请驳回/国际注册/领土延伸保护

裁判要点

1.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完成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规定的申请商标的国际注册程序,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信息中记载了申请商标指定的商标类型为三维立体商标的,应当视为申请人提出了申请商标为三维立体商标的声明。因国际注册商标的申请人无需在指定国家再次提出注册申请,故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向中国商标局转送的申请商标信息,应当是中国商标局据以审查、决定申请商标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能否获得支持的事实依据。

2.在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信息仅欠缺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部分视图等形式要件的情况下,商标行政机关应当秉承积极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的精神,给予申请人合理的补正机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3条、第52条

 

指导案例115号

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诉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4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发明专利权/功能性特征/先行判决/行为保全

裁判要点

1.如果专利权利要求的某个技术特征已经限定或者隐含了特定结构、组分、步骤、条件或其相互之间的关系等,即使该技术特征同时还限定了其所实现的功能或者效果,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所称的功能性特征。

2.在专利侵权诉讼程序中,责令停止被诉侵权行为的行为保全具有独立价值。当事人既申请责令停止被诉侵权行为,又申请先行判决停止侵害,人民法院认为需要作出停止侵害先行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行为保全申请予以审查;符合行为保全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定。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59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

 

指导案例116号

丹东益阳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错误执行国家赔偿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4日发布)

关键词 国家赔偿/错误执行/执行终结/无清偿能力

裁判要点

人民法院执行行为确有错误造成申请执行人损害,因被执行人无清偿能力且不可能再有清偿能力而终结本次执行的,不影响申请执行人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0条

 

指导案例117号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澳中财富(合肥)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安徽文峰置业有限公司执行复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4日发布)

关键词 执行/执行复议/商业承兑汇票/实际履行

裁判要点

根据民事调解书和调解笔录,第三人以债务承担方式加入债权债务关系的,执行法院可以在该第三人债务承担范围内对其强制执行。债务人用商业承兑汇票来履行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虽然开具并向债权人交付了商业承兑汇票,但因汇票付款账户资金不足、被冻结等不能兑付的,不能认定实际履行了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对债务人继续强制执行。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5条

 

指导案例118号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等执行复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4日发布)

关键词 执行/执行复议/撤销权/强制执行

裁判要点

1.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的生效判决撤销了债务人与受让人的财产转让合同,并判令受让人向债务人返还财产,受让人未履行返还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债务人、受让人为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

2.受让人未通知债权人,自行向债务人返还财产,债务人将返还的财产立即转移,致使债权人丧失申请法院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的机会,撤销权诉讼目的无法实现的,不能认定生效判决已经得到有效履行。债权人申请对受让人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财产返还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5条

 

指导案例119号

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北追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复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4日发布)

关键词 执行/执行复议/执行外和解/执行异议/审查依据

裁判要点

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5条

 

指导案例120号

青海金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上海金桥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青海三工置业有限公司执行复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4日发布)

关键词 执行/执行复议/一般保证/严重不方便执行

裁判要点

在案件审理期间保证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保证,承诺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的,执行法院对保证人应当适用一般保证的执行规则。在被执行人虽有财产但严重不方便执行时,可以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的财产。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7条第1款、第2款

 

指导案例121号

株洲海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蔡锷支行、湖南省德奕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复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4日发布)

关键词 执行/执行复议/协助执行义务/保管费用承担

裁判要点

财产保全执行案件的保全标的物系非金钱动产且被他人保管,该保管人依人民法院通知应当协助执行。当保管合同或者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且被保全人不支付保管、租赁费用的,协助执行人无继续无偿保管的义务。保全标的物价值足以支付保管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维持查封直至案件作出生效法律文书,执行保全标的物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支付保管人的保管费用;保全标的物价值不足以支付保管费用,申请保全人支付保管费用的,可以继续采取查封措施,不支付保管费用的,可以处置保全标的物并继续保全变价款。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5条

 

指导案例122号

河南神泉之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赵五军、汝州博易观光医疗主题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等执行监督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4日发布)

关键词 执行/执行监督/合并执行/受偿顺序

裁判要点

执行法院将同一被执行人的几个案件合并执行的,应当按照申请执行人的各个债权的受偿顺序进行清偿,避免侵害顺位在先的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4条

 

指导案例123号

于红岩与锡林郭勒盟隆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监督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4日发布)

关键词 执行/执行监督/采矿权转让/协助执行/行政审批

裁判要点

生效判决认定采矿权转让合同依法成立但尚未生效,判令转让方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并非对采矿权归属的确定,执行法院依此向相关主管机关发出协助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通知书,只具有启动主管机关审批采矿权转让手续的作用,采矿权能否转让应由相关主管机关依法决定。申请执行人请求变更采矿权受让人的,也应由相关主管机关依法判断。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4条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10条

 

指导案例124号

中国防卫科技学院与联合资源教育发展(燕郊)有限公司执行监督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4日发布)

关键词 执行/执行监督/和解协议/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裁判要点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对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产生争议,客观上已无法继续履行的,可以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对执行和解协议中原执行依据未涉及的内容,以及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救济程序解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4条

 

指导案例125号

陈载果与刘荣坤、广东省汕头渔业用品进出口公司等申请撤销拍卖执行监督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4日发布)

关键词 执行/执行监督/司法拍卖/网络司法拍卖/强制执行措施

裁判要点

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进行的司法拍卖,属于强制执行措施。人民法院对网络司法拍卖中产生的争议,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4条

 

指导案例126号

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无锡时代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监督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4日发布)

关键词 执行/执行监督/和解协议/迟延履行/履行完毕

裁判要点

在履行和解协议的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申请恢复执行的同时,又继续接受并积极配合被执行人的后续履行,直至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的,属于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不再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形。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4条

 

指导案例127号

吕金奎等79人诉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6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海上污染损害责任/污染物排放标准

裁判要点

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海洋环境污染中的“污染物”不限于国家或者地方环境标准明确列举的物质。污染者向海水水域排放未纳入国家或者地方环境标准的含有铁物质等成分的污水,造成渔业生产者养殖物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5条、第66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年修正)第94条第1项(本案适用的是2013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5条第1项)

 

指导案例128号

李劲诉华润置地(重庆)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6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环境污染责任/光污染/损害认定/可容忍度

裁判要点

由于光污染对人身的伤害具有潜在性、隐蔽性和个体差异性等特点,人民法院认定光污染损害,应当依据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是否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以及是否超出公众可容忍度等进行综合认定。对于公众可容忍度,可以根据周边居民的反应情况、现场的实际感受及专家意见等判断。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5条、第66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2条第1款

 

指导案例129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诉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6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分期支付

裁判要点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人进行处置,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主观过错、经营状况等因素,在责任人提供有效担保后判决其分期支付赔偿费用。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5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4条

 

指导案例13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诉重庆藏金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首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6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委托排污/共同侵权/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虚拟治理成本法

裁判要点

1.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负有确保其排污处理设备正常运行且排放物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法定义务,委托其他单位处理的,应当对受托单位履行监管义务;明知受托单位违法排污不予制止甚或提供便利的,应当对环境污染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2.污染者向水域排污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难以计算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部门关于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有关规定,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对损害后果进行量化,根据违法排污的污染物种类、排污量及污染源排他性等因素计算生态环境损害量化数额。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条

 

指导案例131号

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6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大气污染责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

裁判要点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多次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仍未改正,原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对其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58条

 

指导案例132号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6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大气污染责任/降低环境风险/减轻赔偿责任

裁判要点

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期间,污染者主动改进环保设施,有效降低环境风险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超标排污行为的违法性、过错程度、治理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以及防污采取的有效措施等因素,适当减轻污染者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条、第4条、第5条

 

指导案例133号

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振殿、马群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6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水污染/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自净功能

裁判要点

污染者违反国家规定向水域排污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以被污染水域有自净功能、水质得到恢复为由主张免除或者减轻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4条第1款、第8条、第65条、第66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4条

 

指导案例134号

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诉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6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停止侵害/恢复生产/附条件/环境影响评价

裁判要点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人民法院判令污染者停止侵害的,可以责令其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审查批准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之前,污染者不得恢复生产。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4条第1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17条第3款

 

指导案例135号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诉苏州其安工艺品有限公司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6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信息/不利推定

裁判要点

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原告有证据证明被告产生危险废物并实施了污染物处置行为,被告拒不提供其处置污染物情况等环境信息,导致无法查明污染物去向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原告主张的环境污染事实成立。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55条、第57条、第59条

 

指导案例136号

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诉白山市江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白山市江源区中医院环境公益诉讼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6日发布)

关键词 行政/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分别立案/一并审理

裁判要点

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对人民检察院就同一污染环境行为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以参照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采取分别立案、一并审理、分别判决的方式处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61条

 

指导案例137号

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检察院诉剑川县森林公安局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6日发布)

关键词 行政/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怠于履行法定职责/审查标准

裁判要点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以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制止,行政机关是否充分、及时、有效采取法定监管措施,以及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作为审查行政机关是否履行法定职责的标准。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13条、第20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70条、第74条

 

指导案例138号

陈德龙诉成都市成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6日发布)

关键词 行政/行政处罚/环境保护/私设暗管/逃避监管

裁判要点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通过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污染者以其排放的水污染物达标、没有对环境造成损害为由,主张不应受到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第39条、第83条(本案适用的是200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22条第2款、第75条第2款)

 

指导案例139号

上海鑫晶山建材开发有限公司诉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6日发布)

关键词 行政/行政处罚/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适用/超过排放标准

裁判要点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堆放、处理固体废物产生的臭气浓度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适用处罚较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其进行处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主张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其进行处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8条、第99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6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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