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
2岁8个月宝宝在幼儿园掩手了,经过医生诊断,右手中指指甲全部脱落,甲床损坏严重,指甲长出来的希望很小。现在已经有20天了,幼儿园的老师每次陪着换药。拜托问下律师:这个情况从法律上来讲,幼儿园应该给受害方什么样的说法呢?...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05-21-状态:未解决]
李广阳律师的解答:
您好: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本案中,幼儿园很难证明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所以幼儿园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