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间的房产纠纷

张老太与老伴共生育三子二女。由于子女较多,居住不方便,张老太经多次申请,在本村另建了一处住宅。此后,三间楼房老宅由长子张大继承。两个女儿出嫁。张老太与二子张二,三子张三住在五间平房的新宅中。八十年代末,按照农村“一户一处房”的习惯,张老太再次申请一处住房。张老太将第二处住宅平均分给张二和张三各两间半。在张母的强迫要求之下,张二的两间半以人民币3000元(高于当时同等房屋的二倍)卖给弟弟张三。张母随张二迁往第三处新宅中生活养老。
现如今张三分得的第二处住宅有可能面临拆迁,张母要求重新分配房屋,她认为:第一处住宅分飞给张大和大女儿,第二处住宅分给张二,张三和二女儿。同时,张二也一口咬定当年的3000元是弟弟张三借给自己的而非买房屋的钱款。(注:1.当时3000元买房时只是口头协议,没有书面材料可以证明。2.张三拥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

问:张三的权益是否可以得到保障?法院会怎么判决?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2-03-15-状态:未解决]
李广阳律师的解答:

您好:
张三的权益应受法律保护;法院应支持张三的主张。
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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