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去仲裁,要求原公司给我赔偿,应注意什么?

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让我自己填写申请离职单,我没有同意,单位就不给我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后我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在劳动监察部门的督促下单位才给我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1、单位未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4个月的时间,我应聘到别的公司后,因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这家公司和我解除了劳动关系。我能不能按照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向原公司索赔?去劳动仲裁应注意什么?明天去仲裁,谢谢各位指教一下。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8-03-状态:未解决]
李广阳律师的解答:

您好:
你有权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和损害赔偿。仲裁时关键要把握和使用证据。
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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