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

我和妻子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家里积累了一点资产,但债务和资产比例差不多,每一笔债务妻子都知道并认可的,应该怎样分割财产和孩子问题。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2-10-06-状态:未解决]
李广阳律师的解答:

您好: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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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经济仲裁 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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