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是否需负连带责任?

去年大年初三的那天我们一家人在吃晚饭,吃到一半的时候,一位表弟到家中串门,我们邀请他一起吃饭,席间各自都喝了一些自酿的葡萄酒,没有拼酒劝酒的,还没吃完饭,表弟说要去找他女朋友,我们就问他醉了没有,我们也不知道他是开车来的,就说要不要送他,他坚决说不要,我们也看他还是很清醒 就没有再阻拦,后来表弟在离我们家一公里左右的地方发生车祸,撞死一人伤一人,前几个月死者家属把我们告上了法庭要求我们负连带责任,后来法院宣判不成立,现在死者家属又把我们告上了中级法院,我想请问下我们是否需要负连带责任?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2-12-05-状态:未解决]
李广阳律师的解答:

您好:
我个人认为,你们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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