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担保
一笔贷款,2012年3月至2012年7月,担保期为4个月。两个担保人,我是其中之一,当初办手续时,我只是签了字和按手印,没有带身份证之类的,另外一个人手续其全。
这笔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没有偿还这笔贷款,而是私下与投资公司协商,每月还利息,现在借款人已出事。
请问:
1、假如这笔贷款打官司,我的责任是多少?
2、这笔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与投资公司私下达成的协议,与我们有关联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12-27-状态:未解决]
李广阳律师的解答:
您好:
1、在4个月的担保期内你有担保责任,4个月之后你没有担保责任。
2、没有增加保证人责任的还款协议,不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