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工种特殊,加班时间及加班费如何算?
各位律师界的专业人士,您们好!最近我司在工资结算时发现司机加班时间超长,加班工资比基本工资高。一般情况下,按照劳动法,凡是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便视为加班。可问题的症结是,由于司机的工作性质比较特殊,一般在规定的上班时间8点到傍晚5点(午休1小时),相对来说工作比较清闲,实际工作大概3小时,其他5小时都是闲着。而到了傍晚下午后的时间,公司高层领导比较多,此时司机出车的几率比正常上班的时间更多。在这种情况下,究竟是否按劳动法规定继续发放高额加班工资?可同时这样算加班时间的话,绝对超出劳动法规定的一个月加班最多不能超过36小时。请问在此情况下,应该如何解决?
非常感谢各位的帮助!
补充提问:
首先向各位专家道歉,我的咨询里,字打少了。补充更改:“而到了傍晚下午后的时间,公司高层领导接待客人应酬比较多,此时司机出车的几率比正常上班的时间更多。另外,客人来访接机,很多时候也是下班后的时间。”请问在这情况下如何解决?
两个方面需要解决:1.由于公司司机的工作,上班时比较闲,下班后工作的时间反而比较多,是否可以依照劳动法为依据,公司可自行规定加班规定(避免超出劳动法规定的36小时)?因为司机并非上班时间一直工作,而下班后由于工作量过多未在上班时间完成而加班,而是此工种的特殊性给人误解加班特别多。2.司机工种特殊,若还是按照劳动法死硬套,这样的话,我们公司的司机每个月的加班时间都是超过36小时,这样我公司每个月都违反劳动法,而事实并非如此,司机上班时间有极度充裕的时间休息,只是下班后的工作才比较忙碌。如何规定司机加班规定?
谢谢各位!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9-02-状态:未解决]
李广阳律师的解答:
您好:
傍晚5点是下班时间,司机送高层领导直接回家的时间属于工作,但不应算作加班;下班以后送高层领导去其他地方, 属于高层领导个人用车,费用应有高层领导个人支付。
公司应该严格执行加班规定,高层领导也不应随意加班;符合规定的加班,应支付加班费。不符合规定的,不属于加班,不应获得加班费。
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