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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补偿问题!
我们企业搬迁,从武汉市三环内搬到三环外我们厂的一个分厂,我们以前签的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写的是武汉,这次搬迁厂方以这为由不想给我们不愿去的员工补偿!请问这合法吗? 我们是否可以要求补偿!
咨询者:
fa2147598358
湖北
[
咨询时间:2015-11-23
-
状态:未解决
]
李广阳律师的解答:
您好:
不合法;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应按员工的工作年限给与补偿。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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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阳律师
执业机构:
吉林群兴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吉林 松原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银行保险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经济仲裁 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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