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问题

我不是很明白,我父亲和他的二哥翻修的6间新房,在《个人占地建设审批表》中我父亲的二哥是申请人,我爷爷,我父亲,我母亲和我为同居人口。后来我爷爷和我父亲的二哥相继先后去世,我父亲的大哥要求将我父亲和他的二哥翻修的6间新房分给他三间房。请问他的要求合法吗?应分给他三间房吗?我爷爷一共有三个儿子和三个女儿,可能房子的房基地是我父亲的二哥的,这些会有什么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我父亲的大哥能办理房产证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12-05-状态:未解决]
谷友军律师的解答:

分不了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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