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事宜


我是北京人,老公伊春人,在北京05年11月结婚,现有一子5岁。

现在我们三口都在珠海,到现在在珠海打工已有1年8个月时间了。

在北京我俩认识前女方就已分期付款买了120多平米的三室房子,在婚后08年4月才办理房产证,名字就只是女方名字,并进行装修事宜08年7月装修基本完结。

请问现在离婚如何介定财产分割及儿子扶养权。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12-18-状态:已解决]
谷友军律师的解答:

房屋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孩子跟谁要看跟谁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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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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