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咨询

双方10年前再婚,婚前做了婚前公证,因该房是男方婚前购买单位的福利房,公证书上写着女方放弃该房的所有权,但有居住权,请问:如男方现在离婚了,女方还有居住权吗?(女方有3个子女)因该房属于我父女3个人共同拥有,如男方去世了,女方有权分遗产吗?(只是房子)如有,怎样分配?谢谢!请说详细些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9-26-状态:未解决]
谷友军律师的解答:

女方有权居住。有权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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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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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名誉侵权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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