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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咨询
双方10年前再婚,婚前做了婚前公证,因该房是男方婚前购买单位的福利房,公证书上写着女方放弃该房的所有权,但有居住权,请问:如男方现在离婚了,女方还有居住权吗?(女方有3个子女)因该房属于我父女3个人共同拥有,如男方去世了,女方有权分遗产吗?(只是房子)如有,怎样分配?谢谢!请说详细些
咨询者:
fa396891
北京
[
咨询时间:2012-09-26
-
状态:未解决
]
谷友军律师的解答:
女方有权居住。有权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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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友军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名誉侵权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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