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需要专业化团队化

时间:2008-04-18 12:36:02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作者:徐广清   
  
    一、我国律师业的现状是外部环境的压力使律师队伍的发展步履艰难、各自为战的松散化结构使律师事务所缺乏团队服务的基础。

  目前,我国的专业法律服务队伍即律师群体已经具有相当规模,在迄今为止短短25年的时间里,全国执业律师已达10余万人,且已达到一定的专业水平,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其发展势头都足以令人赞叹!但是,由于我国律师制度的历史过于短暂,律师在我国还属于一种新生事物,正如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过程一样,我国律师队伍的成长也面临一系列需要自我完善的问题。

  迄今为止,全社会对律师制度以及律师职能与作用的认识程度仍然有限,这是律师队伍难以迅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外部原因。在非诉讼领域中,由于大部分业务尚未得到有效开发,致使多数律师只能从事传统的诉讼业务。在诉讼领域中,律师则常常承受着司法环境与委托人的双重压力,谨小慎微地在夹缝中求生存。在整个律师业尚处在以生存为第一需要的状况下,无论是对于律师个人还是对于一个律师事务所来说,首先考虑的往往是迅速立足的近期效益,而难以从宏观上去追求长远的发展目标。这种现状,直接影响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的发展模式。

  合伙制是目前我国律师事务所结构的主体模式,但是,由于在我国缺乏合伙制的经验积累,因此,多数律师事务所难以建立起合伙制的合理机制,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各自为战的、类似于联合开业的松散结构,以分账制的分配形式维系律师事务所的存在。在这种结构下,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和聘用律师首先顾及的是各自的业务发展,难以形成团队化的合力,无法承担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因为一项综合化的法律业务不仅需要律师事务所内部拥有熟悉各种律师业务的雄厚的人才资源,而且要求律师事务所本身具有灵活机动的系统调配机制,能够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不失时机地调兵遣将去处理各种专业性较强的法律事务。而这种有效的调动机制,则必须以团队化为基础。现今的律师事务所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很难实现这种水平。

  律师自身业务的多样化使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减退,在律师事务所缺乏团队机制的前提下,律师为了自身生存与发展,客观上难以选择和发挥自己的业务特长,甚至不得不勉为其难地去寻求各种可能抓到的业务,更不愿意将自己到手的业务转让给别人。这种状况严重限制了律师业务专业化的形成与发展。随着法律服务范围的逐步扩大,律师业务的内容日益庞杂,分工也日益细化,致使精通全面业务的律师不存在。因此,法律服务专业化分工的程度直接影响到其服务的总体水平。 组建律师团队是实现专业化分工一种有效途径。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律师专业化法律服务

    律师个人应走专业化的道路。加入世贸组织、全球经济一体化对律师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当事人对律师个人的依赖已转变为对律师知识的依赖,由律师“个人服务型”向“知识服务型”转变,这是社会发展对律师业提出的新要求。律师除掌握基本办案素质之外,必须精通一到两门专业知识,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内不断研究探索,求精求专。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律师业提供了巨大的服务市场,要求律师既要精通法律专业知识,又要熟悉相关学科的其它知识,掌握和熟悉国家政策,还要改善和调整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法律业务水平,不断丰富自身的经济、科技、文化及外语水平,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更专业更完善的法律服务。但是,我国专业法律服务队伍的现状却难以适应这种需求。

    在发达国家中,律师事务所的综合化和律师业务分工的专门化是律师队伍结构的主流形式,具体表现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具有综合服务实力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其拥有各种专业特长的分工明确的律师队伍,在团队协作的基础上去处理各种法律事务。另一种是一些中小型律师事务所,这些律师事务所虽然不具有综合实力,但其律师所从事的主要是发挥自身特长的一些专门业务,“万金油”的律师并不多见。这两种律师事务所模式在综合实力上差别很大,但其律师业务专门化的宗旨基本上是一致的,而这一点正是保证服务质量的重要前提。所以我们必须加强律师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三、加强律师团队化建设,是加速律师自身业务的专门化发展的途径

  律师自身业务的专门化也同样以团队化的管理机制为基础,因为,在各自为战的前提下,律师为了生存往往没有条件去刻意发展自己的业务专长,其自身业务多样化的现象也会长时间延续下去。

  为了提高律师服务总体水平以适应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同时也为了律师队伍的自身发展,应当充分认识到全面整合律师资源的重要性。

从全社会对专业法律服务的总体需求来看,主要矛盾则在于市场主体对律师事务所综合服务实力的需求更为突出,而适应这种需求的律师事务所却数量实在太少。同时,松散式的管理机制也不利于律师自身业务的专门化发展。加快律师自身业务的专门化发展,应当成为整合专业法律服务资源的主要方向。

律师团队是具有专业性品质的合理的组织模式,是现今在我国律师业发展中具有优越性的组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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