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走私罪辩护律师_深圳知名律师

时间:2013-12-27 17:13:32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深圳走私罪辩护律师

   中国名律师刑事辩护团队统一电话13902983029。深圳走私罪辩护律师王平聚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刑事部主任。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支部主委,深圳福田区  第三届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博士,深圳大学、深圳市委党校兼职刑法学教授。深圳卫视《法观天下》兼职主持嘉宾。 资深走私罪辩护律师,进入律师行业14年来,办理了大量的走私罪案件。

律师经典案件

1、《李昌奎案死刑复核辩护》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受李某亲属的委托,指派王平聚律师担任被告人李某故意杀人、强奸一案在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人。在发表我们的观点之前,请允许我们对受害人王某、王某某的不幸遇难表示深深地哀悼,如花的生命以这样的方式逝去,将心比心,我们同样感到扼腕痛惜。我们认为李某的犯罪行为事实清楚,依法应当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点击查看更多]

2、《王平聚律师代理保险金赔偿纠纷案》张某某的父亲坠楼身亡,保险公司认为是自杀而拒赔,彭某某作为受益人提出起诉,在一审中,福田区人民法院支持了保险公司的观点,判决张某某败诉。在二审中,张某某委托了王平聚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在前期诉讼判决不利的情况下,王律师通过收集证据,最终在二审中赢得诉讼,诉讼请求被二审法院完全支持。该案例为以后人民法院审理类似保险案件提供了参考的依据.....[点击查看更多]

什么是走私罪

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其具体罪名有: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固体废物罪。

走私罪认定两个问题:

1.走私偷逃应缴税额达到5万元的,构成本罪,未达到这一数额标准的,属于一般走私违法行为。

2.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国家禁止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毒品等特定物品的,按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罪等罪定罪处罚;走私上述特定物品以外的其他普通货物、物品的,按走私罪处理。

相关案件

1、日前在罗湖口岸查获一起企图以人身绑藏方式走私iPhone4s手机30台入境的案件,令人瞠目的是,当事的一名12岁女孩竟是被自己的母亲唆使。

2、11月26日,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宣布,在海关总署缉私局的统一部署下,近期广东分署缉私局统筹组织沈阳、广州、黄埔、南宁、昆明等海关缉私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成功侦破了一起跨境跨国跨关区特大走私汽车案件。初步查明上述走私团伙近三年来共走私入境各类高档车辆3000余辆,全案案值约9.66亿元,有的豪车一辆案值就超3000万元。

深圳走私罪辩护律师

执业机构: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罪与非罪 量刑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国家赔偿 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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