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27 17:19:31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深圳敲诈勒索辩护律师
中国名律师刑事辩护团队统一电话13902983029。深圳敲诈勒索辩护律师王平聚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刑事部主任。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支部主委,深圳福田区 第三届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博士,深圳大学、深圳市委党校兼职刑法学教授。深圳卫视《法观天下》兼职主持嘉宾。
资深敲诈勒索辩护律师,进入律师行业14年来,办理了大量的敲诈勒索案件。
律师经典案件
1、《李昌奎案死刑复核辩护》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受李某亲属的委托,指派王平聚律师担任被告人李某故意杀人、强奸一案在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人。在发表我们的观点之前,请允许我们对受害人王某、王某某的不幸遇难表示深深地哀悼,如花的生命以这样的方式逝去,将心比心,我们同样感到扼腕痛惜。我们认为李某的犯罪行为事实清楚,依法应当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点击查看更多]
2、《王平聚律师代理保险金赔偿纠纷案》张某某的父亲坠楼身亡,保险公司认为是自杀而拒赔,彭某某作为受益人提出起诉,在一审中,福田区人民法院支持了保险公司的观点,判决张某某败诉。在二审中,张某某委托了王平聚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在前期诉讼判决不利的情况下,王律师通过收集证据,最终在二审中赢得诉讼,诉讼请求被二审法院完全支持。该案例为以后人民法院审理类似保险案件提供了参考的依据.....[点击查看更多]
什么是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有的学者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财产。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入手,敲诈勒索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对象只包括公私财物,而不包括人。
敲诈勒索认定两个问题: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对被害人实施暴力相威胁或者其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财务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本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可以参照盗窃罪的数额标准掌握。
因此在现实中正确的认定敲诈勒索罪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敲诈勒索财物数额较大是构成本罪的要件。
(2)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的区别。首先以绑架相威胁,向他人索要财务的,是敲诈勒索罪;如果是绑架人质,以释放人质为条件索要财物的,或者以加害或者继续扣留人质相威胁的,索要财物的,这种情况就是绑架罪。
(3)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在行为人实施暴力威胁抢劫财物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使受害人不敢反抗,失去抵抗能力,而当场劫取财务应定抢劫罪;在以施加暴力相威胁敲诈勒索的情形,行为人扬言将要施加暴力相威胁,从而以后索取财物的应定敲诈勒索罪。因此正确区分两罪的关键是:如果是当场施加暴力相威胁强迫当事人将来给付财务的就是敲诈勒索罪;如果是当场施加暴力相胁迫并且当场劫取财物的,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相关案例
1、男子以性录像带敲诈勒索前女友获罪领刑
一男子想钱想“疯”了,居然以保存有与前女友发生性关系的录像为由,多次向前女友索要钱财,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广西荔浦县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审结了该案,被告人张明隆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故意撞车敲诈勒索
28岁的我市无业人员陈某故意“撞车”,然后向对方索要钱财。近日,迎泽区法院审结一起故意刮蹭车辆敲诈勒索的案件,男子陈某因敲诈勒索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2年8月至11月间,陈某在省城迎泽区、尖草坪区、小店区、万柏林区等地,多次驾驶一辆悬挂晋中牌照的比亚迪轿车,在行驶过程中故意与其它车辆刮蹭。制造事端后,陈某以车辆受到损坏为由,向对方索要钱财。经查,陈某采用上述手段非法敲诈多名受害人,共作案15起,敲诈钱财1.76万余元。法院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刮蹭车等事端,敲诈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构成敲诈勒索罪。且陈某多次实施敲诈行为,法院酌情予以从重处罚。法官解释,假撞车等方式已经逐渐成为敲诈勒索的新手段,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他人的财产权,构成犯罪,在司法机关加强打击和惩戒的同时,也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
深圳敲诈勒索辩护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