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不续签不给补偿
我的合同是2014年2月28日到期,2014年1月27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就给我签名了,我在这公司干了3年半,2月份我仍然在上班到月底,我跟老板谈补偿,他不给,他说两条路给你走,1,留下来再签,2,走人不补偿,老板耍赖皮,把我当猴耍,去劳动仲裁吧,我不知他的工商营业执照在那登记的,请问各位律师帮帮我,急等回答。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4-02-17-状态:未解决]
潘超律师的解答:
可申请劳动仲裁,要做支付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在你实际工作地申请劳动仲裁,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