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交通死亡补偿

事故是发生在江苏,但是死者是重庆人,那么车主要承担多少对方家属的车费和住宿费,是有人数限额的吗?事发时货车和电瓶车同行行驶,突然电瓶车向左转弯。货车在避让时车辆发生侧翻,车厢的后上角压在电瓶车车主身上致人死亡了。已经采取避让措施了。这种现象的事故责任书会怎么认定?死者46岁,要赔付多少?是按江苏的标准吗?货车有超载的现象,货车司机会被吊销驾照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4-02-19-状态: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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