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方面

高律师您好!

占用您宝贵的时间,我想咨询一下:

今年三月份,我同一位投资公司的人签定一份理财协议,投资一万四千两百美金做外汇.当时我是在他所以的投资公司已经投资做黄金了,这个外汇是和他个人签定的,因为他们公司当时还没有开设外汇这块.但是到了现在,账户已严重亏损,而且他本人也开始逃避,不接我的电话.我们理财协议上签定,账户亏损到投资额20%的,由理财方负责.

请问我的这份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我是否能通过法律的来挽回我的损失!

拜托您了,请回复!

谢谢!

浙江义乌的子夜

2008.5.12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08-11-03-状态:未解决]
任景林律师的解答:

因为理财投资,需要专业资质。你与他个人签订的外汇理财协议属于无效合同。协议中所约定的保本类约定也属于无效之约定,你不能基于该协议而向理财的个人提出赔偿。但基于对方对本协议的无效有责任,基于缔约产生的损失,你可以向其提出。

我咨询任景林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宝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天津 宝坻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公司并购 银行保险 合同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任景林律师 > 任景林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