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3-27 09:26:22 作者:孟博 文章分类:刑事辩护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我国刑法关于寻衅滋事罪是这样规定的: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北京认定寻衅滋事的行为主要有酒后殴打他人造成一人轻伤或两人轻微伤的情况,虽然法律对此犯罪的最高两性是五年但在司法实践种一般的处罚不会超过两年。
涉嫌此罪的嫌疑人主要是25岁以下的青少年,一时冲动触犯了法律。在很多的印象中只是非常轻微的打架行为,却不知道已经触犯了处罚最严重的刑事法律。在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即被关押到看守所到法院审判要经过大致4—10个月的时间,由于我国现在多数的看守所条件是比较艰苦的,对于初次犯错进入到看守所的孩子来说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而因为法律知识的缺少又令这种恐怖的感觉加倍。当其一进入看守所以后与家人的联系就基本断绝了,处于 “与世隔绝”的状态,这个时候家人的关怀和律师的帮助对他们来说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委托律师会见嫌疑人是每个嫌疑人家属在刑事侦查阶段也就是孩子被关押以后首要应该做的事情。了解案情,做到心中有数。如果嫌疑人的行为只是限定在了致人轻伤的程度那处罚不会很重,但是一旦被害人的伤情严重到重伤那就会转化为故意伤害,或者在殴打他人的同时夺取财物转化为抢劫,这样处罚最少是三年有期徒刑,所以在家属被关押的最初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孟博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现为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业务专长:公司事务、股权争议、商事、债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
孟博律师从事多年法律工作,为人诚实守信,性格沉稳冷静、善于思考,做事细致耐心有韧力精益求精,在公司事务、合同领域拥有非常丰富的实践经验,承办了大量诉讼及非诉讼业务。
孟博律师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包括由公安部督办卫生部工作人员叶某等13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作为第一被告的辩护人,辩护意见被法院基本采纳,取得较好的效果。北京新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某某等5亿人民币的合同诈骗案,无罪辩护成功,被告人当天释放。在2010年全国十大刑事案件,我所承办的三起案件中,我本人也有幸参与。孟博律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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