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设计制作合同

时间:2009-12-03 13:07:41  作者:孟博  文章分类:商务合同

展览设计制作合同

                     签定地点: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展览场地的设计及装饰工程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项目概况:

名称:

工程地点:

工作范围:展览场地的设计、制作、装饰,以及展会结束后负责撤展、及按会展中心的要求清理展览场地,所有制作的装饰在撤展后运送至甲方指定的仓库。

竣工交付时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

二、   质量保证:

装饰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本合同附件及效果图的要求。

三、   总价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总价款为拾伍万捌仟元,该价款为固定价且已包括了设计费、材料费、制作安装费、装卸费、搬运费等所有费用,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无须再支付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合同总价款的    %,布展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  %,余下的价款于乙方完成撤展工作后结清。

四、工程要求:

1、   乙方应当按经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效果图(附件一)进行施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设计;

2、   乙方应当严格按经甲方预算部审定的《     预算》(附件二)的要求采购材料及设备。

3、   乙方应保证其采购的产品均为合格产品,并在使用前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如乙方采购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乙方应当保证该工程能够达到效果图的要求。

5、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及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管责任,乙方如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1、 因该工程的特殊性,乙方必须保证该工程能够按时交付使用,否则,乙方除了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还应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2、 如乙方完成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除了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还应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3、 乙方在撤展过程中应保证甲方财产的安全,如有损坏,应予赔偿,甲方也可在通知乙方后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 列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设计图纸、效果图

附件二:《       预算》

八、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九、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孟博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现为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业务专长:公司事务、股权争议、商事、债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

孟博律师从事多年法律工作,为人诚实守信,性格沉稳冷静、善于思考,做事细致耐心有韧力精益求精,在公司事务、合同领域拥有非常丰富的实践经验,承办了大量诉讼及非诉讼业务。

孟博律师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三层;

单位网址:http://www.dongweilawyer.com/

   单位邮编:100027;

   联系电话:13581810909

   电子邮箱:mengbo1209@163.com

执业机构:上海市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股份转让 经济仲裁 取保候审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孟博律师 > 孟博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