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2-03 13:13:25 作者:孟博 文章分类:商务合同
债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债权人):
乙方(第三人):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日前,债务人 欠甲方[ ]元未还。
二、现甲方将以上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三、自本协议生效之日甲方将对 的债权共计 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乙方行使,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向 主张债权。
四、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转让的债权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其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五、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
六、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朝阳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孟博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现为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业务专长:公司事务、股权争议、商事、债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
孟博律师从事多年法律工作,为人诚实守信,性格沉稳冷静、善于思考,做事细致耐心有韧力精益求精,在公司事务、合同领域拥有非常丰富的实践经验,承办了大量诉讼及非诉讼业务。
孟博律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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