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判多久?/什么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时间:2011-05-18 14:40:15  作者:孟博律师  文章分类:刑事辩护

在北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判多久?/什么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才能够成本罪,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根据司法实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当嫌疑人一进入看守所以后处于与家人的联系基本断绝的“与世隔绝”状态,这个时候家人的关怀和律师的帮助对他们来说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委托律师会见嫌疑人是每个嫌疑人家属在刑事侦查阶段也就是嫌疑人被关押以后首要应该做的事情。通过律师去了解案情,让家属做到心中有数,给予嫌疑人心里上的安慰,让其顺利的度过在看守所的初期不适应的阶段,法律上的帮助,让嫌疑人正确面对积极配合公安调查,做一个家属和嫌疑人的沟通桥梁,这些都是非常必要的。

孟博律师,专长:公司事务、股权争议、商事、债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

孟博律师从事多年法律工作,为人诚实守信,性格沉稳冷静、善于思考,做事细致耐心有韧力精益求精,在公司事务、合同领域拥有非常丰富的实践经验,承办了大量诉讼及非诉讼业务。

孟博律师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包括由公安部督办卫生部工作人员叶某等13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作为第一被告的辩护人,辩护意见被法院基本采纳,取得较好的效果。北京新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某某等5亿人民币的合同诈骗案,无罪辩护成功,被告人当天释放。

在2010年全国十大刑事案件,我所承办的三起案件中,我本人也有幸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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