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赃款处理的问题

我和朋友一起做了一个项目,甲方项目负责人要求给其回扣13万,朋友给了,这个事情我也知道,后来甲方项目负责人被检察院起诉,我朋友也被起诉,同时检察院没收了我的项目利润8万元,说是赃款,但是在起诉书中未提我和这8万元钱,我想咨询一下,这8万以赃款的方式没收合理吗?没收如果合理,在诉状上有没有我,这个合理吗?该案件已经结案,我认为诉状没有我和这8万元,检察院应该退给我,如果我要求退回,检察院可以重新起诉我吗?如果重新起诉,我可以不应诉吗?我认为这笔钱是检察院贪污了,如果他们不退我前并且起诉我,我向纪检委举报他们,是不是可行?请帮助解答,谢谢!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2-12-12-状态:未解决]
孙喜春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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