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我姥姥家的房子是二十年前我大舅拿一万和我妈拿五千再加上我姥姥卖房子的两千元钱一共一万七买下的,二十年了,五千元钱一直没有换我们,现在我姥姥家的房子增值了,要拆迁,我的其他的舅舅和姨起诉我家和我舅家,要求共同分这个房子的拆迁款,请问合理么?我那些没拿钱的姨和舅说五千元钱是向我们借的,所以房子还是我姥姥的,房子的增值和我们的五千元钱的增值有关系吗?二十年前拿的五千元钱现在怎么算?是只按银行利息算还是按房子增值算?
补充提问:
那没有还的五千元钱怎么算?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3-01-23-状态:未解决]
孙喜春律师的解答:

关键的问题是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你家拿的五千元是什么性质,如需必要的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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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吉林国洋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吉林 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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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保险理赔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工商查询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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