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了五年没有房证,每月还得给开发商880元。请问怎么办?
律师您好!我是2008年买的职工建房(我不是这的职工)当时交了首付说要按揭,但是没有房证办不了,开发商说快办好了,说房证下来你在贷,没下来之前先让我住,说我从银行贷每个月不是还得给银行利息吗,这样你给我就行,等房证下来在贷。当时也不懂就和开发商签了合同。后来一想,这都五年了都没下房证,我得给开发商这五年的利,大约五万。这不等于租我的房吗,然后房证下来我在重新到银行贷款。。请问我怎么能用法律武器保护我自己,可以和开发商重新签合同吗?如果可以因该怎么签。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3-03-19-状态:未解决]
孙喜春律师的解答:
按你的陈述,最好是尽快起诉,以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