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权委托办理和委托过户的问题
1、房主可不可以委托他人在房主不在场的情况下正常办理房主房子的产权。
2、如果房主在房子的产权未办理之前(无贷款或其他麻烦,可正常办理产权),作一个关于 “房主房子的产权下来之后无条件赠予某人” 或者 “委托他人待产权下来之后代房主办理房子过户给某人” 的委托及公证,那 “被赠予人” 或者 “代办人” 持此公证,可否在房主房子产权下来之后,且房主不在场的情况下,把房主这个房子过户到 “被赠予人” 名下。
补充提问:
委托他人代办产权是否可行?
过户委托公证是必须在产权下来之后才可以是吗?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4-03-25-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