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交的社保 现在单位要求买断,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给补偿
您好 我是2002年到现在这个单位上班的,但是(2002年--2004年)我的社保还是我原来的单位给交的,后来原来的单位买断工龄,后关系也转到现在的单位了,可是从(2005年---2007年)一直都没有给交社保(不是我一个人全厂都没交),但是(2005年---2007年)我始终是以个人的名义交社保了。现在我所在的单位又要买断工龄,我想提出要求补偿我(2005年---2007年)个人所交的社保。请问这个劳动法是否支持。我的要求是否合理。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4-07-08-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