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求助:离婚
你好,我今年29岁,两个宝宝,结婚5年多半了,去年就发现老公有些不正常,所以闹到现在,想离婚了,可因为他还欠我父母钱,怕就这样离婚后,他会不还,所以有点顾虑。
离婚后的财产我是不准备要的,只要一小部分,别的留给儿女就当抚养费了,因为以后也不准备和他们有任何联系和关系,(娘家离他们远)所以我想和他签定一份离婚协议,注明了三年后他还清我父母的钱后,再去办理离婚手续,三年期间我就不想去管这个家了,因为太多伤心事。
若他三年后依然没还清我父母的钱,我就起诉他,曾经他打过我,而且以前也有找过别的女人,他写了保证书。
所以我想若他没还钱,那我能不能三年后再拿这些起诉他,要我该得的财产来还清我父母。
我能不能跟他签订这样的离婚协议,这样的协议会不会 有法律效益?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7-16-状态:未解决]
张维平律师的解答:
您好,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根据您所讲的似乎不可行。您可以把您所担心的另外做份协议,让您老公向您父母写欠条。保证书您留好,可能成为证据。如果真走到离婚这步的话,财产您不能不要,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