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6-04 16:42:24 作者:崔清新 文章分类:法制时讯
报告说,人民调解是中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08年,新成立了一批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使全国各类调解组织达到82.74万个,人民调解员达到479万人。
报告指出,调解工作范围不断拓宽,从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的调解,发展到村务管理、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肇事等难点问题和纠纷的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