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债务划分

刘律师您好,非常感谢您能回复我的疑问

1、现有一个不到3周岁的女儿,男方在家里待业近3年,并患有传染性挺高的肝病,就这种情况我们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以给我,至于孩子的生活费他是否要提供?谢谢

2、我们婚前及婚后曾用父母妹妹的钱近5万元,分别用于:a婚前买房借款2万,无借条,房款男方妈妈出大头,并且房产证的名字是他妈妈的名字,如果离婚这个房子是否有我一部分(因为我要带孩子,也没有地方住,并且我的工资也是很少);b购房后装修、买电器用去2.5万,也是无借条(买电器的钱是娘家的陪嫁,如果离婚这些电器我是否全部归我);c婚后因男方失业,女方父母出钱5000元购买赚钱工具,这笔钱也没有借条。

这些债务是否要双方共同偿还,谢谢!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08-11-03-状态:未解决]
宋铁军律师的解答:

1、如法院判离,则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另一方给付一定的抚养费。

2、a婚前买房借款2万元,因没有借条,无法证明你向借款人借过钱的事实,除非借款人有证据证明你向他结果款(例如其他的书面单据、电话录音等),否则该笔债务在法律角度上是不能成立的。如过认可该借款的事实,则该笔债务按性质上算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房款如果证明你也出资的事实,实际上房屋是属于所有出资人共有的,但根据目前的情况,你不太可能得到房屋,因为你只是很少的出资方,并且房屋产权证不是你的名字。只能得到你出资的款项和相应的利息。

b和a的情况大致一样。婚后购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都是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c也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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