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的规定,你可以以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法院减少违约金。法院会根据该条的规定以守约方实际造成损失为标准,对于超过实际损失30%的部分金额(超过130%)法院根据各案情况予以适当减少。
对于违约金约定是房屋本金的四倍是否合法,不能简单的以数额进行判断。特殊情况下如果守约方能举证证明因违约方违约而给其实际造成损失超过房屋本金的四倍,那么这样的约定也是合法的。当然这种情况在现实的商品房买卖中是很少会出现的。所以关键看守约方所受的实际损失数额是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