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被出租车撞伤,2010年1月份起诉

2009年10月被出租车撞伤,2010年1月份起诉,2处伤残10级问伤残金的基数用哪年的 ?是用本省的数据还是用所在地的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02-21-状态:未解决]
宋铁军律师的解答: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伤残赔偿金的基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存收入)是以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政府公布的数据为准。也就是说2010年1月起诉的案件,法院受理案件的时间必然为2010年,那么计算基数以2009年的数据为准。(有可能未公布,你可以先按08年的数据主张,后在09年的数据公布后再变更诉讼请求。09年数据公布的时间一般在次年的4月至5月)所在地即以法院所在地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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