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不到位导致房租欠缴责任在谁

我所居住的房子是使用权,长期以来因为维修不到位,产权单位不给维修不出材料费要我们自己承担,请问由此产生的房租欠缴责任在谁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04-08-状态:未解决]
宋铁军律师的解答:

你是承租人,关键看你与出租人的合同中对租赁房屋的日常维修是如何约定的。有约定以约定为准,如没有约定按照合同法规定应由出租方来进行维修。如果由出租方维修而其又不履行维修义务的话,只有在因不维修影响到你居住使用的情况下,你可以以先履行抗辩权为由拒绝给付相应租金,待对方履行维修义务后再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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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辽宁晟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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