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我签合同时的工资不是真正的工资,可交个人所得税都是依实得额交付,可否证明此合同为无效合同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08-11-27-状态:未解决]
宋铁军律师的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你合同上的工资如果比你实际工资要高的话,单位存在第一条规定的嫌疑,但你需要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你合同约定的工资符合第一项规定的情况,拿不出证据,则是不能认定的。

你合同上工资如果比你实际工资要低的话,单位有可能存在为你少缴纳社会保险的嫌疑,符合第三项的规定,但你需要证明你的实际工资高于合同约定的证明,单位在这里做手脚的可能性很大,单位会把每月高出合同约定工资的部分以奖金、津贴、加班费的方式表现出来,以来说明单位不违反合同约定。所以你很难认定该条是无效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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