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可以保住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我在2002年年初在亲戚的劝说下来到了吉林延吉的一个农村,并且购买了亲戚的房屋产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亲戚也把我们一家4口人的户口签到了这个村子,同年3月亲戚给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和户口的落户,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过户,我当时要求写一份土地转让合同,而亲戚说我这个当大姐的会说话不算术,,后来他说快换新证了,到时候他会把承包经营权证书换成我的名字,很快04年就发了新的承包经营权证书并且是我的名字,就这样一直到07年秋天他听说有一部分土地被征收还有很高的补偿费他就回来要地,并以我的承包经营权证书没备案为油说我的证书无效
当时的村干部是 我亲戚的侄媳妇,证也是我亲戚找村里办的, 现在我们俩家谁也没有承包合同只有乡里有本抵帐,且抵帐上有我的名字和我亲戚的名字。请问他可以要回土地吗?如果可以要回我是否可以提出诉讼时效限制,如果适用应该从何时算起可是我没有和他签定合同啊,只是口头协议,且底帐上我的名字是后来农业部门加上去的 。而且村干部也知道的。现在有纠纷了他就不承认了,村干部是他的侄媳妇她现在也不给做证明了,我该怎么办?啊? 上面:基本状况登记:发包方是朝阳川镇。承包方是我
承包土地登记写的是:地的名称,类别,面积。还有四至和用途
下面有村委会的签章和乡农村经济管理站的签章。请律师给予解答谢谢了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08-12-06-状态:未解决]
宋铁军律师的解答:
农村集体土地由村委会或乡、镇政府代表集体与土地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将土地承包给个人。你虽然没有书面的承包合同,但04年下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就足以证明你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所以你亲戚当然无权要回该承包土地。有权收回的主体只有朝阳川镇政府,但也是因合理的需要比如需征用等公共利益需要。并且要给你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