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不退回当事人的财物
当事人在被当地的检察院以不某地检察院以不当的手段,不充足的证据,把一名管财务的人员以贪污罪判了刑,当事人已在服刑。日前,检察院通知家人领回当时检察院没收当事人的一些物品(房产证、笔记本等),家人领取时,发现检察院末完全退回全部物品,当即询问为什么不退完,办事员说:那部分领导说不能退(末退部份的笔记本有重要内容,可帮助当事人进行狱中申诉,并诉检察院错判,以争取国家赔偿)。次日,检察院以恐吓、欺骗的手段,又让当事人的家人把领回的物品交回给检察院。
现请问,当事人被判刑后,检察院退回当事人的物品是否有时间限制;当事人在狱中申诉是否有时间限制;当地律师被恐吓、收买了,又如何找到公正、权威的律师来伸张正义;当地执法人官官相护,百姓如何维权?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08-12-20-状态:未解决]
宋铁军律师的解答:
到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向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访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