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只有具备三种情况下,单位才应该提前30日通知或未提前三十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但你的情况不属于规定的三种情况,属于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你只能得到自2008年1月1日起自2009年4月14日这段期间,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付经济补偿。这样你一共能得到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